会员自律公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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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工艺美术协会会员自律公约

 

    为了维护工艺美术行业生产、经营、销售的正常秩序和会员的整体合法利益,规范经营行为,抵制不正之风,促进行业发展,特制订本公约,并承诺共同遵守。

    一、认真学习、贯彻、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,守法经营,依法纳税,诚实守信,遵守职业道德,接受并服从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管理。

    二、注重产品质量,不搞假冒伪劣,维护经营信誉和企业形象。实事求是地宣传自己,不夸大其词,不贬低他人,误导消费等。

    三、向客户提供满意服务。接待要礼貌热情,服务要细致周到,要认真向客户说明产品的技艺特点,历史沿革,带动客户了解产品,赢得客户信赖。

    四、公平竞争,不哄抬物价,不随意降价,以质论价。

    五、对独特技艺的工艺品和传统工艺品,会员有保护发展的责任,对特殊技艺有保守秘密的义务。

    六、对违反本公约,经查实属情节轻微的,协会发函予以警告;情节严重或累计三次警告的,协会将在报刊上予以公告并通知有关部门;对触犯法律法规、办法规定的,由有关部门予以处理。

    七、本公约经河北省工艺美术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
    八、本公约由河北省工艺美术协会负责解释。

 

2023年3月9日 21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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